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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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

今天上午宝伦律所王超律师、晋晨宇律师、徐娅婷律师来到盛龙广场,和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等政府机构一同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国家宪法日

在宪法宣传活动现场,我所律师向现场群众宣传宪法、解释宪法并发放宣传资料。宝伦律所的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群众的赞扬和上级领导的真诚肯定。

 

学习宪法、尊崇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宝伦律所将不忘初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宝伦律师

 

 

 

2019年12月27日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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